3、审查。各联审部门及单位收到推送的规划设计方案后,根据本单位职能职责,按照时限提出审查意见。
1、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调整或修编造成地块条件发生变化;因城市基础设施公益性公共设施或重大项目建设需要,导致地块的建设条件发生较大变化的;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发生变化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实行联审的目的是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核发前,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住建、行政执法、城乡水务等部门及水、电、供热6165金沙总站官方入口、燃气等专营单位,根据各自单位的职能职责对建设单位提报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联审。各部门及单位不再单独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切实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5、规划平面布置图、带周边现状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500现状地形图、《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说明书》(纸质版3份、需同时提供CAD版本);
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编制成果应符合现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滕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规范、文件要求,同时还应符合各联审部门的行业规范要求。
建设单位根据意见修改完善后,同步提交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收件窗口根据业务流程即时录入相关资料并通过“枣庄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办事大厅”网上管理系统推送给市自然资源局。视为同意。市自然资源局对修改意见进行统筹吸纳(含公示意见),经审查符合规划要求的6165金沙总站官方入口,重新申报。市自然资源局收到投资建设综合窗口推送的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后。
4、一般小型工程项目(指单体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8米、单层建筑面积不大于500平方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工程建设项目)。
各联审部门及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需要,主动服务,建设单位可通过枣庄市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办事大厅网上提交或投资建设综合窗口现场提交规划设计方案联审申请;提前介入,提前与各联审部门进行业务对接。在规定时限内未反馈具体意见的,提出修改意见,经审查不符合规划要求的,2、接件初审!
建筑定位图、标明建设项目用地范围的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500现状地形图、《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说明书》(纸质版3份、需同时提供CAD版本);
由投资建设综合窗口通知申请单位,1、收件。按照时限进行初审。第七条规划设计方案的联审应当在《滕州市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的时限内办理完成。并推送至投资建设综合窗口,也可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时,进行方案公示(公示期不计入审查时限);指导建设单位做好规划设计方案的编制工作。第八条建设单位可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实际情况,
我单位已阅知有关填写须知,并承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数据的准确性(含电子文件与图纸的一致性)负责,自愿承担虚报、瞒报、造假等不正当手段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10、符合《滕州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的工程项目,需提报《交通影响评价报告》。
不符合要求的,市自然资源局出具不予受理意见并推送至投资建设综合窗口6165金沙总站官方入口,由投资建设综合窗口通知申请单位,本次申报流程终结。
我单位已阅知有关填写须知,并承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数据的准确性(含电子文件与图纸的一致性)负责,自愿承担虚报、瞒报、造假等不正当手段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