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港口、航道、水运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编制港口、航道行业有关发展规划、政策等;参与编制港口建设计划;参与编制并执行航道建设、养护计划。
10月22日上午,溧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工程建设事业发展中心等单位正式挂牌!
(三)承担全市普通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6165金沙总站官方入口、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等执法工作。
根据上级机构改革的有关要求,溧阳市交通运输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指导下,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交通运输系统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已全面完成,涉改单位人员分流实现平稳过渡,“一大队三中心”机构设置和职能职责均已明确,确保了全系统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五)负责管辖范围内公路公共服务体系的规划、建设和维护工作;负责辖区普通公路路网的统一调度、指挥、监督工作。(六)负责管辖范围内公路基础设施的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全市普通公路战备工作;指导全市普通公路抗震、防灾工作。
(一)负责重点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招投标和建设管理,组织工程竣(交)工验收,协调落实资金拨付等工作。(二)负责对重点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从业单位及人员的履约考核工作。
(五)承担船舶防污染,负责编制公路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政策等。(五)负责交通工程质量、安全问题6165金沙总站官方入口、文明施工的投诉,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决策参考;参与交通运输安全事故调查。(12)承担搜救责任区水域船舶造成的油污泄漏应急工作,协助码头单位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水上油污泄漏应急处置工作;(四)负责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前期调研,
(七)负责公交站亭(牌)规划、参与建设管理等工作。(八)承担有关道路运输行政许可事项前的事务性工作。(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设9个镇(区、街道)派驻执法中队和5个直属专业执法中队。
(四)负责管辖范围内港口、航道信息化以及行业统计调查工作;承担全市港口、航道、水运绿色发展、科研、标准化等工作。
(三)负责管辖范围内航道标志标牌的设置维护,负责全市航道网运行监测、预警、信息服务和技术支持工作。
(四)负责管辖范围内普通公路的建设管理以及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6165金沙总站官方入口、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6165金沙总站官方入口。并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理。保证航道畅通和搜寻救助工作。协调推进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公路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六)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负责项目征地、拆迁等前期费用的审核、上报和审计、拨付工作。
(8)组织交流和推广水上搜寻救助工作经验,对在水上搜寻救助工作中做出显著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及补偿;
此次改革,新组建溧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和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更名为市交通工程建设事业发展中心,顺利实现了“行政职能由行政机构承担,执法职能由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承担,公益服务职能由事业单位承担”的改革目标。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道路运输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编制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计划、行业政策、标准规范等。